江西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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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0年10月26日 15:51
江西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任现职期间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一,出版教育教学论著(主编或第一作者;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)。
二,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(或在市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,参加评选)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。
三,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(或在省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)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。
乡镇(不含城关镇)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,可提交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2篇以上(每篇四千字以上)。
一,出版教育教学论著(主编或第一作者;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)。
二,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(或在市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,参加评选)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。
三,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(或在省级以上教研会议宣读)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。
乡镇(不含城关镇)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,可提交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2篇以上(每篇四千字以上)。